商家称杀前已告知价格
什么鱼这么贵!?
餐馆负责人告诉《桂林晚报》记者,“他们点的是一条娃娃鱼,点菜时,他已经告诉客人‘鱼’的价格了。客人是在把鱼杀了以后才嫌贵的。”
到底是先杀‘鱼’还是先报价,双方各执一词。
最终,餐馆把娃娃鱼做好端上了桌,并要求王女士一行人付账。而王女士一行人则拒绝付账,筷子也不动,直接打了报警电话。
当晚9点,民警赶到现场调解,最终,王女士一行付了1500元。
物价部门将调查是否明码标价
娃娃鱼学名叫大鲵,是世界上现存最大的也是最珍贵的两栖动物。它的叫声像婴儿的哭声,因此被称为“娃娃鱼”。
市渔政部门表示,经审批备案后,娃娃鱼可以养殖、售卖。目前,桂林娃娃鱼养殖户有50多户。
另外,记者来到西门菜市,发现这里就有娃娃鱼销售,每斤的价格在150到200元之间。
菜市卖百把元/斤的娃娃鱼,一到餐馆身价就变成10倍!对此,市物价局负责人说,“只要有人买,怎么定价格是餐馆的事,但 所定的价格必须要明码标价的公示出来,让顾客在消费前做到心里有数。”
该负责人说,对于餐馆有没有明码标价的问题,该局会调查,如有违规行为一定处理。
京华时报评论:
物价部门作为地方政府的市场监管部门之一,担负着维护价格秩序、服务消费者的责任。
这样一种行政职能,属于主动实施的日常管理与服务。它不像居中裁判的司法职能,坐等纠纷发生,不告不理;更不能在纠纷业已发生,有记者过问的情况下,才貌似 很负责任地解说一番。食客早已离去,餐馆照样营业。就算物价部门闻风而动,立马前往“调查”,谁又能保证餐馆不会现弄一个“明码标价”的单子来糊弄他们 呢?退一步说,即使餐馆向来就有价目表,但如果从不用于向食客展示,而是专门准备着对付检查呢?
因此,公众有理由质疑,在之前多地 发生“天价”事件之后,当地物价等部门是否有过主动落地姿态,在本地进行过严格的执法检查活动?比如,有没有对辖区内餐馆饭店严格执行明码标价、价格公示 制度?又如,有无打通高效的举报渠道,建立起“天价事件”的防范和反思机制。须知,包括所有消费者在内的纳税人,供养着人数庞大的公务员队伍,他们是要兑 现“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”的承诺的。
当初,“青岛大虾”事件发生后,食客向派出所报警,派出所建议找工商局和物价局,物价局说他们 已经下班了,让打110……第二天物价局称,必须过完(国庆)节才能解决。“桂林娃娃鱼”事件,舆论高度关注,只是不知道,这一次又会如何收尾,会不会让 其他地方执法者有所思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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